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
日期:2017-05-04
字号:【大 中 小】
视力保护色:
一、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三、 申请条件
建设项目需符合有关政策、法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和环保规划要求,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等,环评文件由国家认定资质的单位编写,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
四、 办理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资质单位编制)或登记表;
2、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或前期工作意见函(区发改局);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有营业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分支机构的,提交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报告书11个工作日、报告表7个工作日、登记表2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025-57223850;投诉电话:025-57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