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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7年7月7日)
日期:2017-07-07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238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017年度溧水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二批)—— 白云线、大曹线、葛小线、蒲周线晶桥段、七里埂线、永和南延线改造工程 晶桥镇 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晶桥镇境内,总投资8891.917万元,环保投资278万元。建设内容为对晶桥镇6条农路(白云线、大曹线、葛小线、蒲周线晶桥段、七里埂线、永和南延线)进行提档升级。白云线起点于省道S246,终点于云桠线,全长0.875千米,全部利用老路拓宽改造。大曹线起点位于大城线,终点于在建孔枫线,全长2.396千米。葛小线起点于芮石线,终点于在建乌沙线,全长3.832千米。蒲周线晶桥段起点于白明线,终点于周庄,路线全长2.272千米。七里埂线起点于永和线,终点于芝沙线,全长1.856千米。永和南延线起点于陈郭村二桥,终点于朱家棚子附近与芝沙线相交,路线全长4.472千米。本次改造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其中白云线、大曹线、葛小线、蒲周线晶桥段、七里埂线路面宽度6m、路基宽度7米,永和南延线路面宽度7米、路基宽度8.5米。 1、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规定。项目设计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禁止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以及取、弃土等。施工期间做好植被保护、绿化移栽等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2、做好施工废水收集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沿线生活处理设施,不得随意外排。加强施工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涉水工程对水体水质的影响。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相关要求。
4、施工期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对运营期产生的交通噪声,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达到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加强运营期噪声监测,根据超标情况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对沿线两侧已规划的声环境敏感建筑,做好协调工作,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现象。
5、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安全规范处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对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弃物按规定及时清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 2017年度溧水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二批)—— 溧石线沙河段改造工程 开发区 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开发区境内,总投资3478.96万元,环保投资126万元。建设内容为对溧石线沙河段进行提档升级。道路起于宁宣高速预留下穿孔下穿高速后,向西延伸至沙河桥东侧接至老路线位(部分路段进行改线处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造,道路路线总长4.0千米。本次改造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路基宽8.5米。 1、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规定。项目设计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禁止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以及取、弃土。施工期间做好植被保护、绿化移栽等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2、做好施工废水收集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沿线生活处理设施,不得随意外排。加强施工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涉水工程对水体水质的影响。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相关要求。
4、施工期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对运营期产生的交通噪声,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达到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加强运营期噪声监测,根据超标情况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对沿线两侧已规划的声环境敏感建筑,做好协调工作,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现象。
5、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安全规范处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对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弃物按规定及时清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3 2017年度溧水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二批)——芦基山线、观音寺线改造工程 永阳街道 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永阳街道境内,总投资4579.36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建设内容为对白马镇2条农路(芦基山线、观音寺线)进行提档升级。芦基山线全长约4.001千米(含支线0.196千米),路线主线的走向为:起点与S246相交,顺接秋湖竹海大道,向北利用原有的东庐线,在凉蓬村的南侧转向东,利用现有的乡道水泥路,路线向北沿老路经过农中,在芦基山东侧绕过,路线在马塘村的西侧改线利用农田整治后预留的机耕道线位,向北在终点与老S341相交,同时顺接北侧的高塘线。支线南起芦基山线主线,沿老路穿凉蓬下村,终点与东西向老路平交,支线全线利用老路,全长0.196千米。观音寺线全长约2.730千米,路线起点与溧白路相交,沿东庐山观音寺风景区外侧边界向东约800米后在上山脚底的南侧转向北,利用现有的水泥路路线向北穿过上山脚底村,在东山秸秆合作社的东侧,路线转向西,绕过合作社,沿现有的碎石路向西与现状的东山路相交。本次改造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路面宽度6米,路基宽度7米。 1、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规定。项目设计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禁止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以及取、弃土等。施工期间做好植被保护、绿化移栽等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2、做好施工废水收集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沿线生活处理设施,不得随意外排。加强施工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涉水工程对水体水质的影响。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相关要求。
4、施工期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对运营期产生的交通噪声,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达到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加强运营期噪声监测,根据超标情况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对沿线两侧已规划的声环境敏感建筑,做好协调工作,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现象。
5、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安全规范处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对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弃物按规定及时清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4 2017年度溧水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二批)——前革线白马段、尹青线改造工程 白马镇 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白马镇境内,总投资2533.58万元,环保投资114万元。建设内容为对白马镇2条农路(前革线白马段、尹青线)进行提档升级。前革线白马段起自革新线与革贺线交叉口位置,向北延伸,过石塘后折向西北顺接前巷线,利用前巷线老路 600米 左右后,在吕家山村前 170米位置处折向东北,在吕家山村落外围绕行通过后再次折向前巷线老路,路线全长2.043千米。尹青线起自朱家边,止于朱尹线,沿老路走向,均利用老路拓宽,全长1.545千米。本次改造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路面宽度6米,路基宽度7米。 1、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规定。项目设计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禁止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以及取、弃土等。施工期间做好植被保护、绿化移栽等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2、做好施工废水收集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沿线生活处理设施,不得随意外排。加强施工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涉水工程对水体水质的影响。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相关要求。
4、施工期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对运营期产生的交通噪声,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达到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加强运营期噪声监测,根据超标情况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对沿线两侧已规划的声环境敏感建筑,做好协调工作,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现象。
5、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安全规范处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对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弃物按规定及时清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 2017年度溧水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二批)—— 天经线、宁蒲线改造工程 洪蓝镇 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洪蓝镇境内,总投资2486.6万元,环保投资114万元。建设内容为对洪蓝镇2条农村道路(天经线、宁蒲线)进行提档升级。天经线起自天生桥线交叉口处,由南向北穿越凤凰井村,终于经家庄,利用老路线位,全长1.479千米。宁蒲线起点位于与省道S123平交,眼老路由西北向东南延伸,后转向南至路家村口,终于赵家,利用老路线位,全长1.916千米。本次改造道路均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路基宽7米。 1、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设计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禁止在附近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以及取、弃土。施工期间做好植被保护、绿化移栽等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2、做好施工废水收集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沿线生活处理设施,不得随意外排。加强施工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涉水工程对水体水质的影响。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相关要求。
4、施工期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对运营期产生的交通噪声,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达到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加强运营期噪声监测,根据超标情况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对沿线两侧已规划的声环境敏感建筑,做好协调工作,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现象。
5、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安全规范处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对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弃物按规定及时清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6 2017年度溧水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二批)—— 太平线、影视线改造工程 石湫镇 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石湫镇境内,总投资8642.2851万元,环保投资298万元。建设内容为对石湫镇2条农村道路(太平线、影视线)进行提档升级。太平线起于县道X302,往北沿老路拓宽经过潘村、小圩东等村庄,下S38常合高速,继续往北接往江宁方向老路,全长3.502千米。影视线为新建,位于S243西侧,路线起于规划铜山西路,沿规划线位往南,终于现状横桑线,全长3.813千米。本次改造道路均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 1、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设计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期间做好植被保护、绿化移栽等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2、做好施工废水收集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沿线生活处理设施,不得随意外排。加强施工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涉水工程对水体水质的影响。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相关要求。
4、施工期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对运营期产生的交通噪声,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达到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加强运营期噪声监测,根据超标情况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对沿线两侧已规划的声环境敏感建筑,做好协调工作,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现象。
5、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安全规范处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对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弃物按规定及时清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7 年加工600万平方米面料及包装材料生产线项目 东屏镇 南京感添包装有限公司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屏镇工业集中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26万元。项目租赁厂房,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600万平方米面料及包装材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万平方米的面料、6万只瓦楞纸箱的生产能力。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东屏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分切、开槽、开裁、裁切、涂胶过程产生少的颗粒物、 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VOCs暂参照执行天津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的相应标准。
3、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表》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中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你公司该项目的各类排污口必须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8 年产200万只玩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石湫镇 南京可特玩具有限公司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项目属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石湫工业集中区原厂区内,新增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是扩建1条年产200万只玩具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全长年产300万只长毛绒玩具和200万只玩具的生产能力。扩建玩具项目生产工艺:面料经印花(委外)、裁剪、缝纫、配件装配、填充、金属探针、整理包装、整体检验、打包入库。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25万元。 1、认真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
2、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根据《报告表》,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湫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应标准。
4、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确保噪声不得扰民。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表》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你公司该项目的各类排污口必须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7、本项目如涉及辐射,需另行申报环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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